馬可福音 3: 28-30 耶穌說:
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以赦免;
唯有褻瀆聖靈是不可饒恕的.
什麼是褻瀆聖靈呢?
答案可從下面經文找到:
帖撒羅尼迦前書4: 3-8
神的旨意是要你們聖潔,遠避淫行; 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的方法保守自己的身體(“身體”原文作“器皿”); 不要放縱邪情私慾,像那些不認識 神的外族人一樣; 誰也不要在這事上越軌,佔弟兄的便宜,因為這一類的事,主必報應。這是我們從前告訴過你們,又嚴嚴警戒過你們的。 神呼召我們,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,而是要我們聖潔。 所以那棄絕這命令的,不是棄絕人,而是棄絕把他自己的聖靈賜給你們的那位 神。
以弗所書 4; 29-31
一句壞話也不可出口,卻要適當地說造就人的好話,使聽見的人得益處。 不可讓 神的聖靈憂傷,因為你們受了他的印記,等候得贖的日子。 一切苛刻、惱怒、暴戾、嚷鬧、毀謗,連同一切惡毒,都應當從你們中間除掉。
羅馬書8: 5-6
隨從肉體的人,以肉體的事為念;隨從聖靈的人,以聖靈的事為念。 以肉體為念就是死,以聖靈為念就是生命、平安;
新舊約都說過神的靈( Holy Spirit), 舊約提到 spirit of God , 指的是基督(Christ);
在新約耶穌曾說 : 無論誰說話得罪了人子(耶穌) 還可以赦免,但不可褻瀆聖靈.
為何主耶穌要如此說呢(都是神的靈) ?
這是我所能理解的:
神召我們是要過聖潔, 不被污染的生活; 不遵守聖靈的教導並不是在棄絕
人的規律而是在拒絕神. 不敬畏神, 不遵守神的話, 體貼肉體, 跳不出一切
苦毒惱恨, 怒氣, 毀謗, 就虧欠神的榮耀 , 就是褻瀆聖靈.
耶穌說人子是因祂尚未升天回到父神身邊, 祂也說過當祂回到天父那裏,
才會把聖靈賜給我們.
順服聖靈得生命, 體貼肉體則死, 那如何順從聖靈?
這是我的看法:
認識神, 守神的律, 相信神的應許, 不做祂厭惡的事;
簡單說就是 ”敬畏神, 守神的約”